一是组织业务人员再次认真钻研《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采取个人解读和他人提问的方式,每周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真正做到理解透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将法律法规知识贯穿到工作中去。
二是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招标监督管理科的工作职责,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监督制度。
三是调整了公共资源交易审批流程。按照法律法规清理和审批流程要求,制作了《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图》和《公共资源交易备案登记表》,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按审批工作流程进行备案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把责任和风险分解落实到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