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明确部门主要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监管责任,完善公共服务,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房县公共资源局近日按照县政府要求,依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厘清了公共资源局主要职责9大类、具体工作事项11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划分2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7项及公共服务事项2项。
此次厘清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突出强化了我局主要职能职责、明晰了具体工作事项,进一步理顺了公共资源局与监察、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商务等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细化了事中事后监管的事项、内容、对象、监管方式及监管措施和处理措施。准确定位了公共资源局在开评标事中事后监管中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共服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承办机构也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此次厘清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契合了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今后我局将依据规范的部门责任清单,努力打造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陈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