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某地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单位接待站修缮工程项目,委托当地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实施。A供应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条款判定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B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认为响应文件中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就是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所有人。在理论上,其与公司发生劳动关系,也就是与自己发生劳动关系,既无必要,也无法说通。谈判小组以“未提供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作无效投标处理,于情不符,与法无依。
采购中心认为:“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处理意见,是谈判小组根据项目谈判文件符合性条款规定作出。A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缺项,也未提供拟派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相关说明或其劳动关系成立的佐证材料。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第三十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决定成立。
问题引出
采购过程中,公司法人代表需要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吗?
专家点评
案例中,问题的核心点在于公司法人代表是否需要证明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以及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依据谈判文件评定标准对本案例中的情况作出的评审结果是否合规。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所副所长吕馨认为,公司法人代表需要证明其于公司的劳动关系成立,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合规。采购文件明确要求需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同时并没有规定技术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情形的劳动关系证明豁免条款。因此该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材料。该供应商认为公司法人代表与公司本身就存在劳动关系,不需要证明劳动关系成立,是其对采购文件主观理解和认识。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第三十条,谈判小组依照采购文件评审要求对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出无效处理的决定成立,符合要求。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晓梅介绍,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和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及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及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法定代表人参与实际经营管理,为公司提供有报酬的劳动,在符合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本案法定代表人又是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然是公司参与实际经营活动的人员,因此本案要求作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从政府采购角度分析,采购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平等的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各自参与采购项目的相关人员,即本案中‘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同时,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属于保护自身利益的合法行为,以防止非供应商人员介入服务或供应商将服务外包,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或工程风险等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发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东说。
在张东看来,本案特殊性在于案涉供应商的技术负责人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又不属于法定需要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雇员,故而产生了案涉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缺项”导致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的情况。供应商虽无法提供劳动合同,但同样未能提供拟派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相关说明或其劳动关系成立的佐证材料。但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也未提供拟派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相关说明或其劳动关系成立的佐证材料,因此无法直接认定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其作为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关系,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案涉供应商怠于举证的行为也是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第三十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决定和采购中心意见无不当。
因此,本案例,供应商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于该法人代表不仅代表公司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还兼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缺失劳动合同的前提下,供应商响应文件应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拟派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说明或者劳动关系成立的相关佐证材料。否则,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第三十条规定,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