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财政厅重磅印发《甘肃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从业管理、名录登记、综合评价、监督管理、服务收费到转型发展等多方面,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立下新规,力促行业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发展。
强化从业管理,培训考核两手抓
《办法》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作出明确要求。代理机构每年至少要组织5名专职从业人员参加省级财政部门集中培训,且需在2年内组织全体专职从业人员开展轮训。专职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将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该证明会如实记录培训人员信息、完成培训的内容、学时以及考核结果。通过严格的培训与考核机制,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为代理机构规范执业奠定基础。
实行名录登记,信息公开促透明
在名录登记管理方面,省级财政部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代理机构需在线详细登记机构基本信息、办公评审场所条件、专职从业人员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内容,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对于在甘肃省行政区域以外注册,但想在该区域内开展业务的代理机构,需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管理交易系统完善在甘从业的基本信息,确保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一致,同步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省外代理机构异地执业承诺书》,经审核后方可开展业务。同时,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变更,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参考
财政部门依托甘肃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评价规则》对代理机构的诚信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成为采购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评价等级较低的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将实施重点监管。这一举措有助于引导代理机构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监督管理,专项日常相结合
在监督管理上,《办法》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预算级次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管。对于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新进入名录库的代理机构,自首次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起,原则上在一年内进行实地考察;首次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一年以上的代理机构,原则上每五年全覆盖实地检查一次。此外,对于已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但未按照要求进行名录登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线索等四类情形的代理机构,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定期开展定向监督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
规范服务收费,公开透明避纠纷
《办法》对代理服务费的确定与收取作出规定。代理服务费应结合行业规定、项目特点、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协商确定,可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机构需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并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开收费情况,保障收费公开透明,避免纠纷产生。
鼓励转型发展,科技赋能提能力
《办法》还鼓励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服务转型,支持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全过程服务能力。在采购需求标准、市场调查、文件编制、合同范本制定、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业务中,提供专业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此次甘肃省出台的《甘肃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通过一系列细致、严格的规定,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