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秩序,健全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监管体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采购)中心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围绕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投标行为等八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着力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聚焦关键环节 提升监管效能
规范招标行为,压实主体责任
《通知》着力规范招标行为,明确要求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将招标计划、招标文件等关键事项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通过实行以固定资产投资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一码管理”,推动项目审批、招标、建设等信息互联共享,从源头上防范规避招标和未招先建等问题。
净化投标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投标环境,我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投标主体信息库,推动企业信息一地录入、全省通用。同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投标文件标识码、IP地址等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比对,精准预警和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让“标王”“标霸”无处遁形。
创新评标定标,保障择优增效
在评标环节,全面推行“远程异地+暗标盲评”,有效隔离人为干扰,实现阳光操作。在定标环节,全面施行“资格预审+评定分离”,赋予招标人依法自主定标权,通过组建定标委员会,综合考虑企业信用、履约能力、投标报价等多重因素,科学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实现项目优质优价目标。
数智赋能 筑牢监管防线
充分发挥智慧监管效能,通知提出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招标文件合规性监测、智能辅助评标等场景,提升监管精准度。统一使用全省招标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建立健全“预警—分办—处置—督办—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对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链条、全过程智慧监管。
完善协同体系 优化市场环境
《通知》致力于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构建全省统一的计价数据库,实时反映市场真实价格水平。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惩治态势,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通知》的出台实施,将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