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与系统性整改,是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落地的关键环节。它不仅仅是对单个项目的事后评判,更是优化采购流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善营商环境的持续性管理工具。
结果应用的核心在于与预算安排和管理优化紧密挂钩。绩效评价的结果首先作为优化未来预算编制与分配的重要依据。例如,德州市将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规范采购流程、完善内控机制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批复的重要参考。威海市也明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安排以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这种直接关联赋予了绩效评价实质性的约束力和导向性,促使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和申报项目时更加注重实效。
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清晰的整改责任与监督机制至关重要。一套有效的做法是形成并落实严格的整改闭环管理。这通常始于财政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报告中会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随后,财政部门会向采购单位下达整改要求,限期落实。一些地区,如岳阳市,还建立了财政、审计部门的联动督办机制,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实行清单管理和销号落实。东港区则强调,评价结果会作为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采购人选择社会代理机构以及批复预算的多方面参考,从而将整改压力转化为提升管理的内生动力。
推动评价结果的公开透明,是强化监督和提升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将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有助于引入社会监督,倒逼采购各方提升绩效。莒县财政局的做法是将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公开。这种公开透明,不仅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回应,也是对采购单位履行公共责任的一种宣示和检验。
从长远发展看,绩效评价结果的深度应用需要融入整体性的绩效管理链条。这意味着绩效管理应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福山区的经验表明,将绩效评价嵌入从事前绩效评估、目标管理,到事中运行监控,再到事后评价与结果应用的全过程,可以形成有效的管理闭环,从而系统性地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郏县财政局也通过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机制深度绑定,推动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融合,提高了资金分配的科学性。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能否真正产生价值,关键在于评价结果是否被切实地应用于优化决策、改进管理和实施问责。通过构建“评价-反馈-整改-应用-提升”的良性循环,能够有效引导政府采购活动从单纯的程序合规导向,迈向更加注重产出和效果的实质绩效导向,最终实现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政采政策目标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