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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将于20261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良好环境。

明确适用范围:聚焦货物领域

《通知》清晰界定了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畴,明确其适用于货物领域,涵盖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这一精准界定,为后续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范围,有助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更加科学、合理地应用本国产品标准。

分步推进:构建标准体系与动态调整机制

为确保本国产品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知》提出了一项系统且稳健的推进计划。自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财政部将携手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广泛征求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类施策的方式,针对不同产品,稳步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

同时,考虑到不同行业的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将设置3 - 5年的过渡期。通过这种分阶段、有步骤的实施方式,逐步建立起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使政策既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又能有效推动国内产业的升级和发展。

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共享政策红利

《通知》着重强调了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的原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将一视同仁,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这一规定打破了企业所有制类型的界限,为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助于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规范核算与争议处理:保障政策有效执行

除了上述核心内容外,《通知》还对本国产品相关成本核算的基本规则和争议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的成本核算规则有助于确保政府采购过程中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为采购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而完善的争议处理机制则为企业在遇到问题时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保障了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方合法权益。

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是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举措。通过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有望进一步提升我国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国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随着该政策的逐步实施,其影响将逐渐显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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