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领域,确保采购项目顺利落地、降低巡察审计风险,是采购人时刻面临的两大关键挑战。而提升采购工作的规范性与安全性,成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的核心出发点。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绝非某一特定主体的“专属任务”,而是所有预算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的“必修课”,它对于预防廉政风险、保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内控制度:抵御多重风险的坚固盾牌
政府采购工作犹如一座复杂的“风险迷宫”,其中潜藏着廉政、法律以及政策功能落实与效能管理等多重风险。尤其需要警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这些风险一旦爆发,不仅会损害公共利益,影响政府采购的公信力,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在此背景下,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成为完善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有效途径。它就像一道坚固的盾牌,为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一方面,通过规范采购人权责运行,打破权力过于集中的局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当采购活动仅由采购部门单独负责时,权力缺乏有效制衡,容易滋生廉政风险。而内控制度推动采购人内部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审查,形成相互监督的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另一方面,内控制度有助于落实政策要求,提升采购效能。政府采购不仅仅是简单的商品交易,还承载着促进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目标。内控制度通过合理划分职责、优化流程衔接,能够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效能,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让政策意图得以有效落地。
协同审查:明晰权责的关键密钥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涉及多个关键环节,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法规是首要前提。《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内控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为采购人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体系提供了遵循。
在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过程中,多部门协同审查是明晰采购人权责的重要手段。采购人应积极协调单位内部各部门,促进高效协作。在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编制等关键环节,实施交叉审核与监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定、每一个决策都科学合理。同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让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避免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此外,采购人还应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本系统的执行与管理,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格局。
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是内控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内控制度需明确“谁采购,谁负责”,将责任主体从单一的采购部门扩展到单位整体。通过制度清晰界定权责关系,避免所有压力都汇集到采购部门。明确“需求部门是主体、采购部门是协助”的定位,让各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履职到位。这样既能将采购部门从“无限责任”中解放出来,使其更专注于采购流程规范与风险防控,又能在流程优化、效率提升、合规指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进而提升整体采购效能。
规范委托:借助专业力量的重要桥梁
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专业性直接影响到采购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采购人应依法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代理范围、权限与期限等事项。这是确保委托行为合法合规、权责清晰的关键步骤。
一份完善的委托协议就像一座桥梁,连接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购人可以借助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高采购活动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也能在明确的权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避免出现越权行事或责任推诿的情况。通过规范委托行为,双方能够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全流程贯穿:提升治理能力的有力保障
内控制度建设不仅仅是满足合规要求,更是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它应贯穿采购全流程,从采购项目的立项、需求确定,到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文件的编制,再到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有完善的内控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经得起监督部门的审查与公众的监督。在阳光透明的采购环境下,每一项采购决策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还可以助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通过优化采购流程、加强成本控制、提高采购质量等措施,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各方共同努力。通过筑牢内控制度之基,政府采购工作将能够在规范、安全、高效的轨道上稳健前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