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财政厅正式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 年版)》(湘财购〔2025〕29 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全省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旨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提高采购效率与质量。
严格遵循法规政策,筑牢采购制度根基
《通知》明确要求,湖南全省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必须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这一要求确保了政府采购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了采购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为采购当事人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分类明确采购方式,提升采购执行效率
针对不同类型的采购项目,《通知》进行了细致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采购方式。在附件品目中,对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项目,以及未实施框架协议采购但项目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明确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采购。这种安排有助于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规模优势和专业能力,通过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同时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而对于附件中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若项目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人可按照预算支出管理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自行采购。这一规定赋予了采购人一定的自主权,在保证采购活动合规的前提下,提高了采购的灵活性和效率,能够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区分目录内外品目,规范项目采购委托
政府采购项目涵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和目录外品目,《通知》对此类项目的采购委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可以分开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将属于目录内的品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实行集中采购。这有助于强化集中采购的统筹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政府采购的整体效益。
若项目不能分开采购,采购人则应将整个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这一要求避免了采购人将目录内外项目拆分以规避集中采购的情况,确保了政府采购政策的全面落实,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的秩序。
湖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是适应新时代政府采购改革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下一步,湖南省财政厅将加强对《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次《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5 年版)》的发布,将为湖南省政府采购领域带来新的变革和发展机遇,有望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的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