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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再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办法意见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通知,就《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询问、质疑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采购效率,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活动涉及众多市场主体和公共资金使用,其过程的规范性与透明度至关重要。询问和质疑作为政府采购中的重要环节,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保障采购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为构建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处理机制,浙江省财政厅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牵头起草了该征求意见稿。

此前,浙江省财政厅已于721日起在浙江省财政厅网站和浙江政府采购网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长为7个工作日。期间,收到了来自各方反馈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浙江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这些反馈,组织专业力量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细致研究,并结合反馈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此次再次公布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体现了浙江省财政厅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上的严谨态度和开放精神。为方便公众参与,浙江省财政厅明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多种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业内人士认为,浙江省财政厅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权益保障路径。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能够充分吸纳各方智慧,使实施办法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求,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征求意见工作的推进,预计《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将更加完善,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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