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以及市水务局六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印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将于印发之日起生效执行,为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提供全面、细致的规范指引。
此次《规则》的制定,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紧密结合天津市本地实际情况而开展的重要工作。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逐渐向电子化、信息化转型,电子交易以其高效、透明、便捷等优势,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电子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规则不明确、流程不统一等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市政务服务办等六部门积极响应行业需求,组织专业力量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精心制定了《规则》。《规则》全面覆盖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的各个环节,从交易流程的规范到交易主体的职责,从交易信息的发布到交易结果的公示,均作出了详细规定。
在交易流程方面,《规则》明确了从项目受理、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投标、开标、评标到中标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和时限,确保交易过程严谨有序、高效透明。例如,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规定了招标文件应包含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避免因文件不规范而引发争议;在开标环节,明确了电子开标的流程和方式,保障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对于交易主体,《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各方在电子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招标人需按照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工作,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投标信息,遵守交易规则,不得进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则要发挥专业作用,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交易信息管理方面,《规则》强调了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安全保密。要求交易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包括项目概况、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加强对交易信息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保障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市政务服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则》的印发实施是天津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将有助于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规范电子交易行为,减少人为干预,能够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