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下简称205号文),履约验收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资金支付与采购目标实现。动物疫苗采购的履约验收,既是防范重大生物安全风险的“最后防线”,也是财政资金绩效转化的关键枢纽。
笔者聚焦某动物疫苗采购项目中,代理机构通过服务延伸参与履约验收的创新实践,通过剖析代理机构参与验收的具体模式与操作流程,论证了代理机构延伸参与验收的可行性与价值。实践证明,代理机构借助延伸服务,能够有效破解高专业采购项目的验收困局,为同类项目提供可复制的实践范例。
项目背景与实施动因
动物疫苗作为特殊生物制品,其验收工作具有显著区别于普通货物的专业要求。一方面,疫苗效价高度依赖冷链稳定性。以某项目采购的口蹄疫灭活疫苗为例,若运输过程中温度超过2℃~8℃标准区间达2小时以上,疫苗蛋白质结构将发生不可逆变性,直接导致免疫失效。另一方面,验收涉及多重技术环节:不仅需要核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出具的批签发质量报告、运输全程温度监测图谱〔PRO记录仪(具有专业级性能或更高端功能的记录仪产品)打印件〕、油乳剂疫苗物理状态(静置后分层检测),还需协调全省各疫苗接收点进行同步验收。
基于动物防疫的时效性要求,该项目设定了两次集中供货期(3月与9月),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调拨单后7日内,将疫苗配送至全省近20个市州的基层防疫单位。地域的分散性与时限的紧迫性,使供应商面临多线并行的物流压力,同时要求采购人需在短时间内完成跨区域协同验收。在传统模式下,该项目采购人若自行组织验收,将面临两方面难点:一是验收事务性工作繁多,验收时间短、地点分散,对验收人员数量及组织能力要求高;二是需要统筹协调各地送货进度,统一验收执行标准,并及时沟通反馈验收中遇到的问题。
205号文明确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该项目创新性地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参与组织验收工作,正是基于其在招标阶段已深度掌握技术需求与合同条款的专业性优势。采购人在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中,明确了验收职责范围、工作内容、成果要求、报告形式及权责边界。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有效地弥补了采购人自身人员和精力的不足,也使得整个履约验收活动更加专业、高效。
验收实施的核心操作流程
验收的核心操作流程包括方案制定、团队组建、现场验收及数据管理等。
专业化验收方案制定
在验收准备阶段,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研读合同技术条款,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验收方案与标准清单,具体如下:
一是确定验收依据。验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文件等。
二是确定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产品供货品种、数量是否按照调拨单执行;产品供货过程中相关记录是否规范、完整,相关材料是否客观真实可追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疫苗技术指标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技术参数执行;中标供应商增值服务承诺履行情况等。
三是明确现场验收方式。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组织疫苗供货情况现场验收专家小组,具体开展疫苗现场验收工作。
四是明确验收工作要求。疫苗验收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验收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按照疫苗验收工作方案执行验收任务;验收过程中,各验收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项表格,确保相关签字确认手续完备。同时,对关键时间节点、关键证据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作为验收结论依据。
专业化团队协作架构
代理机构按照验收方案,组建了覆盖全省的验收网络,成立4个验收小组。每组由代理机构人员2人、采购人代表2人、技术专家2人构成,分赴4个地市8个县市区开展疫苗送货现场验收工作。各验收小组分工机制如下:由代理机构人员负责流程把控、文档记录、问题初步研判,由采购人代表负责现场监督、最终签收确认,由技术专家负责批签发报告核验、疫苗物理状态检测。
疫苗产品全维度现场验收
疫苗产品现场验收过程采用“三步递进式核验法”:
第一步,文件完整性核验。检查3份关键文件匹配性:采购人签发的《疫苗调拨通知单》,供应商加盖公章的疫苗出库凭证,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批签发质量报告的复印件。中标人送达的疫苗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应与《疫苗调拨通知单》以及企业盖有公章的疫苗出库凭证一致。
第二步,冷链全程追溯。审查运输过程PRO记录仪打印的温度图谱。供应商应使用疫苗专用冷藏车运输疫苗,每两小时做一次温度记录;疫苗专用冷藏车需配备先进的温控系统与PRO记录仪,进行全程监控记录,并通过短信报警提醒温控温度,确保运输过程中车厢内温度控制在疫苗储存要求的指标范围内。PRO记录仪应打印包含温度记录数据的图谱。对不符合冷藏运输条件的疫苗,一律拒绝签收。
第三步,现场物理检测。开箱检查3项指标:一是包装完整性。确保无破损、渗漏;包装箱(盒)上应附有使用说明,以及运输和保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防晒、防冻、防破碎等标志。二是产品标签规范性。产品应粘贴标签,且产品外包装、瓶签需符合国家法定标准。三是产品状态检查。送达的产品应无破损,对于油乳剂灭活苗,还需检查无油水分层现象。
验收无误后,疫苗接收单位在《疫苗接收单》上填写收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各联单据处理如下:第一联疫苗接收单位留存;第二联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级部门;第三联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级部门备查;第四联返回供应商。对于验收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
验收数据的实证积累
疫苗现场验收积累的实证数据,涵盖冷链异常记录、产品瑕疵样本、供应商响应时效等关键信息,为秋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开展的综合评估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组织专家团队以验收台账为基础,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维度开展量化分析,精准识别共性问题,并据此约谈供应商优化服务,构建“验收发现—评估诊断—沟通改进”的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提升防疫物资采购效能。
创新实践的核心价值
“程序正义”是招标代理行业的基石,但单纯依赖程序保障已难以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甚至会陷入价值趋同、服务同质化的发展瓶颈。招标代理行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必须在坚守“程序正义”的基础上,通过增强专业技术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等路径,实现服务升级,塑造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在动物疫苗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中,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整合自身资源与专家力量,组建专业验收团队,突破程序局限,构建了专业竞争新优势,其创新实践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专业性深度突破
1.统一验收标准,夯实规范根基
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采购代理机构制定并推行了全省统一的疫苗验收清单。该清单对12类常见疫苗(涵盖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等)的关键技术参数验收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最低效价要求、保存温度范围、允许的运输时限、包装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性、生产批号清晰度、剩余有效期等多个维度。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各地验收标准参差不齐的局面,为验收工作的规范性与公平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2.前置风险防控,筑牢安全防线
建立严格的即时响应机制是该项目的一大亮点。在验收过程中,一旦发现冷链温度记录异常(如超出规定范围、记录异常中断),疫苗外观存在问题(如浑浊、结块、破损),或其他任何不符合技术参数的情况,验收团队会立即向采购人报告,采购人得以在第一时间与供货方沟通交涉,督促其及时采取纠正和补救措施。这种将质量控制关口前移的方式,有效阻止了不合格或失效疫苗流入后续防疫注射环节,切实保障了防疫安全和公共卫生。
3.强化技术能力,推动角色转型
疫苗验收实践成为代理机构能力提升的契机,通过深度参与疫苗实物核验、冷链记录比对、外观瑕疵判定等工作,代理机构将招标阶段掌握的技术条款转化为实际质量判断能力。例如,从“油乳剂稳定性”的文本要求发展出目视检测分层现象的实操技能,从“2℃~8℃冷链标准”条文升级为温度图谱连续性分析能力。在此过程中,代理机构在3个维度实现认知深化:一是深刻认识生物制品履约的脆弱性环节,如运输途中温度不达标对效价的严重影响;二是精准识别供应商高频履约风险点,如疫苗剩余有效期不足;三是系统掌握采购人核心质量管控诉求,如对任一验收指标不满足的零容忍原则。依托实战经验沉淀核心能力,推动代理机构从“程序执行者”向“专业风险管控方”转型,为后续同类项目提供更精准的招标方案设计与履约验收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管理效能显著优化
通过优化组织模式和强化过程管理,整个疫苗验收流程的效率与可控性得到显著提升,责任追溯体系也更加完善:
1.创新验收模式,提高验收效率
采用集中化、专业化的验收模式,组建4支精干的省级验收小组。通过科学规划和高效执行,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了4个地市8个县市区的疫苗验收工作。相较于过去各地分散组织、标准不一、耗时冗长的验收方式,整体验收周期缩短了30%以上,极大地提高了疫苗投入使用效率,保障了防疫时效。
2.完善责任追溯体系,构建完整证据链
其一,实施全过程影像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关键环节进行高清影像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冷链设备实时显示的温度图谱照片/视频,开箱时疫苗的实际状态(瓶盖密封性、有无冻结或融化痕迹、标签信息),所有参与方签字的验收文件(如交接单、问题确认单)等,确保操作可视化、证据固化到位。
其二,验收报告详细记录问题与处置措施。最终出具的验收报告不仅包括合格结论,还详细、客观地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如具体哪批号疫苗存在何种异常)、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如隔离、封存),以及后续送检或退换货的处理流程和结果,为质量分析和责任界定提供完整依据。
政企协同机制创新
项目成功推动了采购相关方角色的重塑与协同机制的创新,构建了更高效、权责更清晰的新型合作关系:
1.采购人角色转型
政府采购部门实现了从“执行者”向“监督者”和“决策者”的角色转变。其主要职责聚焦于审核代理机构提交的验收方案与标准、监督验收过程的规范性与公正性、审阅最终验收报告,并根据报告结论作出是否接收疫苗以及是否支付货款的最终决策,将专业事务委托给专业机构。
2.代理机构功能拓展
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招投标环节,而是向前延伸至需求对接、技术参数咨询,向后拓展至合同履约管理,特别是专业的疫苗到货验收服务,构建起覆盖“招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核心)”的全周期、一体化服务链,成为连接采购人与供应商的专业枢纽和质量管理关键环节。
3.供应商责任强化
将验收结果与供应商的合同履行责任及经济利益直接、刚性挂钩。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验收中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如疫苗效价不达标、冷链温度记录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包装破损等),都将触发合同约定的罚则条款(如扣除相应比例货款、支付违约金甚至终止合同)。
结语
动物疫苗采购项目的创新实践表明,代理机构通过专业化资源整合、标准化流程设计以及动态化问题处置机制,成功破解了动物疫苗类高专业性采购的验收难题。其核心价值在于,将招标阶段积累的深度项目认知(如供应商技术方案细节、合同质量条款、冷链管理要求),转化为履约验收阶段的精准执行力,实现了政府采购质量管控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未来,可在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关注度高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推广该模式,同时进一步完善验收权责的法律界定与专业资源的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