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的管理与运营,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国务院办公厅今日正式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PPP模式高质量发展。
分类施策、精准推进,保障项目落地见效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分类分级推进实施”的核心原则,要求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项目性质及财力状况,对存量PPP项目进行优先级排序。优先保障具有一定收益、民生关联度高的项目建成投运,对接近完工的项目加快验收决算,对推进缓慢的项目通过压缩规模、优化标准等方式压减成本,并严格限定总投资不得突破已核定概算。例如,某省交通类PPP项目因征地补偿争议停滞,地方政府通过调整线路方案减少用地规模,最终推动项目复工。
关键时间节点:2024年底前未开工的PPP存量项目原则上不再采用该模式实施,避免资源闲置。
强化融资支持,破解资金瓶颈
针对部分项目融资难问题,《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支持在建项目融资。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金融机构需及时放款,不得无故拖延;对未签约项目,需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合理确定信贷条件,优化审批流程。例如,某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因银行抽贷陷入停滞,政策出台后,金融机构通过展期、降息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项目得以重启。
财政保障措施:地方政府可统筹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用于PPP项目支出,同时将运营补贴纳入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依法履约、按效付费,构建契约型合作关系
《指导意见》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互惠共赢”,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付费挂钩,杜绝拖延竣工验收、延迟绩效评价等行为。某省医疗PPP项目因政府方拖欠运营补贴引发纠纷,政策出台后,财政部门将补贴纳入年度预算,并建立按月支付机制,保障了项目持续运营。
社会资本方责任:需按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公共服务,并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等方式压减成本。例如,某智慧城市PPP项目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降低运维成本15%,同时提升服务响应速度。
降本增效、盘活资产,推动可持续运营
为提升项目经济效益,《指导意见》鼓励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三方协商,优化合作期限、融资利率等要素。某高速公路PPP项目原合作期20年,经协商延长至25年,政府方通过降低年度补贴强度平滑财政支出,社会资本方则通过沿线广告位开发增加收入,实现双赢。
资产盘活举措:支持社会资本方通过资产证券化、REIT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某园区开发PPP项目将部分物业打包发行类REITs产品,回笼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形成“投资—运营—退出”的良性循环。
压实责任、协同监管,筑牢风险防线
《指导意见》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要求省级政府统筹制定绩效评价、中期评估等制度,并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财政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金融管理部门需强化政策协调,防止金融机构违规抽贷、断贷。
风险防控重点:严防项目烂尾、公共服务断档等问题。对确需解约的项目,政府方需选择优质企业接续实施,并做好资产评估、移交等工作。例如,某市地铁PPP项目因社会资本方资金链断裂,地方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新的运营商,确保了线路正常运营。
政策落地展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约七成PPP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其运行质量直接关系民生福祉。《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推动PPP模式从“重规模”向“重效益”转型,预计未来三年内,全国PPP项目运营成本平均降低8%—10%,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升15%以上。
下一步,国务院将督促各地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民生领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