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从源头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该《意见》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改革背景与目标
此次改革是四川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的重要举措。当前,招标投标市场仍存在一些制约公平竞争、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突出问题,如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评标机制不够科学、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等。《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聚焦充分发挥竞争择优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全面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创新,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七大方面22项举措,全面深化改革
《意见》聚焦“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改进招标代理行业管理、创新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约束、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加强协同高效监管”7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改革任务。
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
全面推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自9月1日起,四川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将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禁通过抽签、摇号等排除竞争的方式定标。这一机制厘清了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依法保障了招标人的定标权利。同时,《意见》要求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文件提前公示,主动公开合同及履约信息,并将国有企业招标情况纳入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管理,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改进招标代理行业管理
为规范招标代理市场,《意见》提出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和履职情况公示制度,对在川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统一登记管理,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全面展示其履约、技术能力和信用等评价情况,为招标人自主择优选择提供有效参考。此外,还将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管理,对存在负面行为记录的机构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创新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机制
在评标专家管理方面,《意见》要求落实评标专家全周期管理,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公正履职承诺、保密管理、考核评价等机制。同时,创新评标机制,省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原则上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推动省内项目远程评标比例超50%,并推进与重庆等省外地区专家资源共享。此外,还将推行“暗标评审”和人工智能辅助评审,减少人为干扰,提高评标质效。
强化行业自律约束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意见》提出加快形成分类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公告制度。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设立曝光台,对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等严重违法企业和个人公开曝光,曝光期内不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
《意见》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交易主体信息库,加快数智技术推广应用,整合优化国有企业采购,持续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加强系统安全防护,保障交易数据安全。此外,还将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清理减少交易环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
为鼓励创新和绿色招标,《意见》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3000万元以下施工项目原则上面向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包,并鼓励提高首付款比例。同时,在采购需求模板中嵌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条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协同高效监管
在监管方面,《意见》明确将建立智慧监管体系,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转变。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需落实辅助监管责任,行政监督部门将运用非现场、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此外,还将健全多层次立体化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试点先行,逐步推广
为确保《意见》顺利实施,四川省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广”的原则推进改革。2025年8月,将在自治区本级部门及成都市率先开展试点,重点验证评定分离机制、远程异地评标等新兴模式的实操性,并同步开展采购人、代理机构专项培训。2025年10月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全国示范意义
业内专家指出,四川省此次改革突破了传统“程序合规”思维,通过标准化文本将政策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操作规范,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改革经验。特别是在推动政策落地、促进跨区域协同发展、技术赋能监管创新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未来,四川将持续深化“标准+技术+制度”三位一体改革,力争到2026年建成覆盖全品类、全流程的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四川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