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陕西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数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及围标串标等“四类”突出问题。此次整治行动共抽取493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覆盖全省各级财政部门。
聚焦“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精准打击行业乱象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瞄准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强烈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重点整治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或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经营年限、财务指标等“隐性门槛”排斥潜在竞争者的行为。
代理机构乱收费:严厉查处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服务费、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等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供应商提供虚假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行为纳入查处范围,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供应商围标串标:对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等“协同作弊”行为从严查处。
构建“三级联动+全流程闭环”体系,确保整治实效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方案》构建了“三级联动、部门协同、全程闭环”的工作体系,并明确了各阶段的时间节点与操作规范:
名单筛选阶段:6月底前,陕西省财政厅和各级财政部门分别确定五类代理机构检查名单,避免重复检查。
自查与书面审查阶段:7月10日前,各级财政部门向被查代理机构送达《行政检查通知书》,要求其在7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提交报告;8月15日前完成书面审查,初步梳理问题线索。
现场核查与延伸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开展现场核查,调阅评审录音录像、查看保证金收取情况;10月15日前对采购人、供应商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延伸检查,必要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相关线索。
处理处罚与结果公开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处理处罚并公开结果,曝光典型案例;12月15日前形成全省总结报告。
强化部门协同与数字化监管,提升治理效能
《方案》强调部门协同与数字化监管的重要性,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无法查证的,移交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实;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犯罪的,移送同级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陕西省将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预先筛查围标串标等疑点线索。相关市(区)财政局将开展智能风险防控体系试点工作,逐步推动对涉嫌围标串标、评审行为异常等情况实现实时预警。
典型案例曝光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
陕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聚焦当前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又着眼长远治理需求加强制度建设。例如,陕西省将修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供应商、代理机构信用档案,推动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标准化。
据悉,自2024年首次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来,陕西省已取得显著成效,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此次2025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启动,将进一步巩固前期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