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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开征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答复实施办法意见

7月18日,浙江省财政厅正式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答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旨在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资源分配的重要方式,其公平、公正、透明程度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和政府公信力。在实际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询问和质疑环节是保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关键步骤。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细致的操作规范,部分采购项目在处理询问和质疑时存在流程不清晰、答复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采购效率和当事人满意度。

为解决这些问题,浙江省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牵头起草了《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答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对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的提出、受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操作流程和时限要求。

例如,在询问和质疑的提出环节,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形式、内容要求以及提交方式,确保供应商能够便捷、有效地表达诉求;在受理环节,规定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询问和质疑的受理条件和程序,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在调查和答复环节,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客观、公正的答复,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声音、凝聚各方智慧的重要举措。通过吸纳公众意见,能够使实施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可行,更好地适应浙江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需求。同时,也有助于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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