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两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是在完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制度方面,要开展以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要求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逐步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招标评标办法,使招标评标管理机制更加有利于竞争定价。
二是在完善市场化计价依据体系方面,积极开展改革定额人工费构成、取消规费等计价依据调整,逐步推进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与市场接轨等。
三是在推进工程造价数字化发展方面,全面统一工程造价数据编码、交换、采集和分析规则,积极打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收集渠道,收集工程项目控制价、中标价、结算价等信息,推进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造价数据有效积累。
四是在强化造价咨询行为监管与服务方面,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评价导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及合同示范文本,开展以造价管控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试点等。
五是在完善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机制方面,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完善施工过程结算合同示范条款,积极推进无争议部分先结算的竣工结算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