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标志着云南房建市政领域施工招标评标制度迎来新一轮深度改革。此次改革以“破壁垒、强监管、促公平”为核心,通过废止信用评价、推行电子化招标、细化评标规则等举措,推动行业向规范化、透明化、智慧化方向迈进。
信用评价退出历史舞台:破除地方壁垒,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此次改革最受关注的焦点是全面废止信用评价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招标人不得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资格条件或评标加分项,彻底消除因信用评价导致的区域性准入障碍。这一调整与国家发改委2023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高度契合,旨在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此前,云南部分地区曾将信用评价与项目中标挂钩,导致企业为获取加分而重复申报、多头备案,增加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例如,某大型建筑企业需同时在昆明、曲靖、玉溪三地维护信用档案,年投入成本超百万元。改革后,企业将摆脱“信用评价内卷”,聚焦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评标规则全面升级:从“粗放式”到“精细化”
《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评标流程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形成“双轨制”评标体系。一是评标方法选择。明确“综合评估法”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场景。其中,综合评估法细化为技术标(40%)、商务标(50%)、其他因素(10%)的权重分配,技术标评分涵盖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智慧工地应用等12项指标。二是否决投标条款。列明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三大环节的23项否决条件,包括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不符、未落实实名制考勤等硬性要求。例如,某项目因未提供项目经理社保缴纳证明被否决投标,此类条款将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三是业绩门槛优化。规定企业业绩规模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70%,且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业绩作为加分项。这一调整直指“本地保护”痛点,某州市曾要求投标企业需具备3个本地类似项目业绩,改革后此类条款将被废止。
电子化招标全面普及:智慧监管提升透明度
《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全省范围内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构建“云上评标”新模式。一是技术标电子化。采用BIM模型、施工动画等多媒体形式展示施工方案,评标专家可通过三维可视化系统远程核查技术细节。二是商务标智能比对。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自动识别不平衡报价、异常低价等风险点,某试点项目通过系统预警发现某投标人混凝土单价低于市场价30%,经核查后取消其投标资格。三是全过程留痕追溯。电子评标系统实时记录专家操作轨迹、评分依据及讨论内容,所有数据加密存储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实现“阳光下的交易”。
监管重心前移:从“事后追责”到“全程管控”
改革强化了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的三方约束。一是招标人责任。要求招标公告发布前完成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需公开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等明细,防止“量身定制”招标条件。二是投标人义务。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杜绝“挂证”行为。某项目曾因项目经理同时参与3个项目投标被通报处罚,此类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专家管理。建立评标专家动态考核机制,对存在“倾向性评分”“超时评标”等行为的专家实行“一票否决”,并纳入全省专家库黑名单。
行业反响:企业期待改革红利,专家呼吁配套措施
某特级资质建筑企业负责人表示:“改革后,我们无需再为维护各地信用档案奔波,可将更多资源投入技术创新。”而部分中小企业则担忧:“电子化招标对技术能力要求提高,需加强相关培训。”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指出:“改革成功关键在于配套措施落地,建议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招标平台,并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赋能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