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邢矿集团党建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习探讨

学习探讨

采购需求调查结论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质疑答复的依据?

案例回放

某医院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告后,A公司没有中标,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资格要求以及评分条款提出了质疑。A公司指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某供应商产品的部分参数完全一致,存在指向特定产品的嫌疑。针对A公司的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迅速作出了答复。他们表示,本项目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完全符合医院的实际需求。在项目前期,他们已经进行了充分的需求调查,确保资格要求、技术及商务需求、评分因素等内容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A公司对代理机构的质疑不满意于是向当地财政部门发起投诉。当地财政部门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开展了专家咨询会,对拟购置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情况和商务条款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咨询和论证。调查结果显示,有不少于三个品牌能满足该采购包的技术参数要求,且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参数内容准确、合理,具有使用可行性,技术要求无歧视性倾向性条款。

因此,财政部门认定A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问题引出

1.采购需求调查结论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质疑答复的依据?

2.设置设备参数时,是否每条参数都必须有不少于三家品牌满足?

专家点评

首先,采购需求调查结论可以作为项目质疑答复的依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八条明确规定,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因此,采购需求调查结论是确定采购需求的重要环节,也是处理项目质疑时的重要依据。在此案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项目前期进行了充分的需求调查,并形成了详细的调查结论。这一结论在答复A公司质疑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采购人的立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关于设置设备参数时是否每条参数都必须有不少于三家品牌满足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绝对的硬性要求。虽然在实际操作中,主管部门往往会以每条参数是否有三家以上品牌满足作为判断参数是否有倾向性的依据,但这不应是唯一的标准。如果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条款均为非实质性条款。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非实质性条款的负偏离并不会导致投标无效,而只会根据具体供应商的水平能力和响应情况影响评分。因此,医院在设定参数时,应充分做好需求调查,确保参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而不必过分拘泥于三家品牌满足的硬性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确定的采购需求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即使没有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有3家以上供应商都能满足,采购需求中的非实质性技术要求作为评标因素仍不具有合法的基础,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例如,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指定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特定的品牌或供应商,尽管评分项分值很低,但仍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的规定。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第八条确定采购需求应当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所有技术、商务要求,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上一篇:关于规范基层社会代理行为的思考

下一篇: 案例回放 某医院委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中标结果公告后,A公司没有中标,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资格要求以及评分条款提出了质疑。A公司指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某供应商产品的部分参数完全一致,存在指向特定产品的嫌疑。针对A公司的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迅速作出了答复。他们表示,本项目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完全符合医院的实际需求。在项目前期,他们已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