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信息化水平,6月18日,我市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会。来自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易业务负责人、县(市、区)公共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管业务工作的相关领导、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中心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市直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招标人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传达了省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会议有关内容,解读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技术规范及检测认证》、《湖北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湖北省货物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学习了新印发的《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指南》,对《指南》中《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鄂政办发[2008]64)、《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鄂招投标管委会[2010]2号)等修改条款和《关于推进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13]18号)、《关于将政府采购招投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5号)、《关于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监管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13]236号)以及《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信息化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解读。最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程应峰就适应当前大形势,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各方行为提出要求。第一,要正确认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形势,逐步实现从传统方式到电子招投标交易的转变。第二,要明确交易各方职责,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管理。综合监管部门着重于程序管理和现场管理,行业监管部门着重于资质管理及事后管理和安全质量管理。第三,各县(市、区)要就本次培训内容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要把会议相关精神专题汇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