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5〕14号),决定在2025年继续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健康发展。
自2024年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首次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成效显著。该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的重要举措。经过一年的努力,“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市场主体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
2025年作为三年专项整治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继续开展意义重大。财政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将紧密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聚焦“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涵盖采购人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以及供应商围标串标等方面。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依法处理等方式,三部门将深入挖掘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三部门还将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在整治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各地财政厅(局)、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三部门联合开展的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彰显了政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的坚定决心。随着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将迎来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