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串通投标犯罪案件呈现犯罪主体多元化、手段隐蔽化、链条组织化的新特点,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该领域违法犯罪的严峻现状及深层症结,也为整治乱象、净化市场指明了方向。
一、违法乱象:明目张胆与行业潜规则交织
从典型案例中不难发现,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已从隐蔽走向公开化。在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串通投标案中,两兄弟公然威胁其他投标人、恐吓招标方工作人员;云南教育系统串通投标案中,招标代理机构沦为“标段批发商”。这些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背后,往往有地方势力的默许甚至纵容,导致招投标市场沦为“熟人经济”的竞技场,外来企业即便资质优良也难以打破“地头蛇”的围标联盟。
更深层次的顽疾在于行业潜规则的“制度化”。医疗领域李某琼案中,“量身定做”招标参数成为行业公开秘密;工程建设领域潘某案中,评标专家被贿赂屡见不鲜。这些潜规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利益分配”机制,招标方、代理机构、陪标企业各取所需,守法企业反而成为“异类”,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二、破局之道: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要打破招投标市场的僵局,仅靠司法打击远远不够,需要从制度、监管、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形成合力。
破除地方保护,建立全国统一信用体系。地方保护主义是串通投标行为滋生的温床。要打破“熟人经济”的桎梏,必须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投标信用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信用互认。通过信用评价、联合惩戒等手段,让“地头蛇”失去生存土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整治“红顶中介”,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投标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行为直接影响市场秩序。要严格规范代理机构行为,斩断利益输送链条,防止其沦为串通投标的“帮凶”。对违规代理机构要依法严惩,并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推动行业自律,建立“黑名单”制度。行业自律是净化市场环境的重要保障。要推动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自我约束。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限制其市场准入,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
强化司法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司法机关要继续加大对串通投标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要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的无缝对接。
三、未来展望:守法成为最经济的选择
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释放了司法机关“办理一案、规范一行”的积极信号。但要从根本上净化招投标市场,还需要地方政府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行业内部形成“零容忍”的共识。只有当守法成为最经济的选择,潜规则才会失去生存空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真正建立。
串通投标犯罪不仅损害了市场秩序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也阻碍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只有这样,才能还招投标市场一片清朗天空,让公平竞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