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废止现行的《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不再另行制订新的管理办法。该细则共分六章三十九条,对评标专家的选聘、抽取、管理以及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共享、监督等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并明确提出推行“席位制评标”模式,统筹本地专家和席位资源,以提升评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效率。
席位制评标: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专家“盲抽盲评”
《征求意见稿》提出,湖北省将全面推行“席位制评标”模式,依托全省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的随机抽取和席位智能分配。具体措施包括:专家“盲抽”、席位“盲评”、
资源统筹。该模式已在襄阳市等地试点成功,有效隔离评标专家间的潜在联系,确保评标环境独立、公正。
专家库管理:下沉权限,强化全周期监管
《征求意见稿》对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权限进行优化,包括:层级下放、动态调整、全周期监管、评标专家义务:终身负责制,强化廉洁自律。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评标专家的义务和责任,包括:终身负责制、履职考核、廉洁要求、劳务费标准等,针对评标专家劳务费执行中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时间档次调整、交通费包干、新增补贴、公众参与等。
湖北省发改委表示,此次细则的修订旨在适应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实践的发展趋势,解决现行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建设高质量的“全省一库”。《湖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湖北省在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模式创新方面迈出重要一步。通过推行席位制评标、优化专家库管理、强化专家责任等措施,湖北省将进一步提升评标活动的公平性和效率,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