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邢矿集团党建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浙江拟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

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评定分离”的实施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评定分离”模式,通过重塑评标定标机制强化招标人自主权,助力构建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目前该草案已进入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意见征集阶段,公众可通过指定渠道反馈建议。

创新机制:评标定标分阶段运行

此次改革将传统“评标定标一体化”模式拆解为独立环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等维度评估,形成3-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出具涵盖技术优势、风险预警等要素的评标报告。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拟派团队资信实力等要素,通过票决制确定中标人。

以杭州市上城区试点项目为例,其“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要求招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考察、质询环节。某市政道路项目在定标前,招标人组织专家对候选人开展实地考察,重点核查企业近三年同类项目履约评价、项目经理团队成员社保缴纳记录等关键指标,最终依据综合评分确定中标方。

风险防控:构建全流程监督体系

为防范权力寻租风险,草案构建了多维监督机制。招标人需将“评定分离”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须满足5人以上单数要求,且包含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宁波市修订版指导规则明确要求定标会议全程录音录像,投标报价异常波动等关键决策需在定标报告中专项说明。

在定标要素设定方面,草案要求招标人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资信评审核心指标,同步建立履约能力动态核查机制。某轨道交通项目招标中,招标人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调取候选人行政处罚记录,对存在串标前科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净化了竞争环境。

实施保障:配套细则同步推进

此次改革以“1+N”政策体系为支撑,除省级实施意见外,各市县正加快制定差异化操作细则。义乌市在试点中创新“双随机”抽取机制,定标委员会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候选人答辩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海宁市则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对存在行贿记录的投标人实施跨区域联合惩戒。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已形成省、市、县三级政策联动格局,2023年印发的《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为改革提供了制度基础。此次草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边界,要求建立定标结果追溯机制,确保每个决策环节可查询、可追溯。

该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反馈建议。此次改革若顺利实施,预计将推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效率提升30%以上,投标企业资质审查时间压缩50%,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上一篇:湖南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 7月起千万元级项目跨域共享专家资源

下一篇: 三部门联合启动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