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GB/T 45255-2025)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新阶段,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重要支撑。
一、政策溯源:响应国家部署,统一技术规范
该标准的制定直接响应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旨在通过标准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框架。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以此标准为契机,统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各项标准建设,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制度框架,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应用提供技术参考。
二、标准亮点:多维评价、动态更新、多元应用
评价维度全面覆盖
标准从司法裁判、行政监管、履约践诺、经营管理、发展创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社会监督等8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涵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能力、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信用状况。例如:
司法裁判:反映企业涉诉及失信执行情况;
行政监管: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及监督检查记录;
社会监督:引入公众举报核实信息、舆情数据(需官方认定)作为评价依据。
动态更新机制
评价结果采用混合型信用评分卡模型,结合量化指标评分与综合定级,每月固定日期根据最新数据重新计算信用评分和等级。信用等级分为优(A)、良(B)、中(C)、差(D)四级,其中“差”级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多场景应用支撑
标准支持基础应用、行业应用、地方应用及融合应用:
基础应用:为政府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
行业应用:结合行业特点叠加形成细分领域评价模型;
融合应用:建立跨行业、跨地区信用监管协同机制。
三、实施影响:优化监管、赋能发展、提升信用
政府监管效能提升
通过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高等级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减少干预;对低等级企业提高监管频次,实施严管。
优化资源配置:在政府采购、招投标中优先支持高等级企业。
企业发展获得新机遇
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可参考评价结果提供差异化信贷服务;
市场准入:部分行业(如食品、工程)可能将信用等级作为准入门槛;
品牌增值:高等级信用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字招牌”。
社会信用环境显著改善
诚信意识强化:公开透明的评价倒逼企业规范经营;
市场秩序规范:减少违法失信行为,降低交易成本;
公众参与度提升:社会监督信息纳入评价,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建”的信用治理格局。
四、未来展望:挑战与应对
标准实施后,可能面临数据整合、模型优化及地方执行差异等挑战。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采取以下措施:
统一数据标准: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与标准化;
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反馈,定期优化评价指标和模型算法;
加强地方指导:通过培训、案例推广等方式,确保标准落地实施。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随着标准的实施,公共信用将成为企业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通行证”,政府监管的“指南针”,以及社会信用环境优化的“助推器”。未来,这一标准将助力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新型监管机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