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将分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所属土地交易中心、市财政局所属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国资委所属产权交易中心、建工处下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交易功能整合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市土地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牌子。
该批复明确了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本级按照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土地交易、政府采购和涉及产权交易等事项的交易活动;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协同有关部门核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是否完整;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负责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和使用市级区域性评标专家库系统;负责建立管理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息网络系统等职责。同时,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综合科、信息技术科和综合交易部三个科室(部)以及人员编制等内容。(咸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