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典型违法违规问题有哪些?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的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评审专家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了10类政府采购违法违规典型问题。“我们对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等案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召开政府采购座谈会,结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评审专家反馈的重点信息,梳理总结了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违法违规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此次通报的10类政府采购违法违规典型问题主要包括:变相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违规拆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缺失;资格条件、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质疑答复和配合投诉处理工作不规范;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发布信息公告;逾期退还保证金或支付资金;转包或违法分包;无故放弃中标;评审专家未依法履职。
其中,变相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违规拆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主体责任缺失;资格条件、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质疑答复和配合投诉处理工作不规范;未在法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退还保证金或支付资金等7类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与采购人相关。根据通报,采购人变相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具体表现为:人为在项目中增加个别只能由大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以将政府采购项目归属为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等。采购人未及时支付资金突出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部分采购人以资金紧张、预算不足、人员轮岗、领导出差、机构改革等理由拖延支付供应商合同资金,个别项目拖延长达一年以上,严重影响了供应商正常资金运转和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无故不予支付或长期拖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个别项目支付期限甚至超过评审项目结束后半年。
转包或违法分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是政府采购供应商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不依法答复质疑和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工作、逾期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等。
“梳理总结政府采购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通报,是为了警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让全区政府采购活动越来越规范。”上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