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春华
自202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满洲里市财政局围绕政府采购领域可能存在的2022年以来涉及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国家公职人员等五方共37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公职人员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围串标、围猎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价高质劣、指定交易,工程违规承揽、层层转包、偷工减料”四类23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满洲里市财政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指挥。满洲里市财政局制定并发布了《满洲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立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公布工作依据,绘制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统一思想和工作步骤,整体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是科学部署、突出重点。满洲里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政府采购项目督导检查组,向采购单位开展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并布置自查工作,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开展。同时,安排开展重点抽查核查工作,针对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数据存在的疑点问题,该局深入采购单位实际开展调查工作,重点查处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国家公职人员等五方共37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政府采购“价高质劣”、“指定交易”方面问题。
三是对标对表,扎实开展核查。满洲里市财政局对照标准依法依规实施检查处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大数据筛查,对满洲里市各级主管部门、基层预算单位的采购计划、采购项目及采购合同进行了全面审核,共发现疑点数据2000余条。疑点数据主要集中在采购资金支付、程序执行、合同管理等多个环节,满洲里市财政局组织人员逐一进行了核实,对其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工作效能。政府采购督导检查组在开展工作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强化结果运用。一方面,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同时,开展政策讲解,当场作出处理决定,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措施,彻底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开展此次督导检查的工作目的。
满洲里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说,将继续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效能,着力营造清廉、高效、阳光、公平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