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受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邀请,为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人员以及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剖析政府采购典型案例,并现场为500多名学员解答了如何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何确定项目属性等政府采购相关热点问题。
问题一:以联合体、分包方式预留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是否还需执行价格扣除?
刘亚利:采购项目执行预留份额政策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得非常清楚,执行价格扣除的是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的方式有三种:(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里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无论是将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还是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的方式预留份额,该项目都不再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问题二:某单位已经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方案,满足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但该单位仍有其他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例如,预算金额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那么该项目是否还必须预留30%给中小企业?如果采购人将该项目的10%分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那么本项目是否可以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刘亚利:预留份额是主管预算单位统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一定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是具体的每个项目预留其中一部分给中小企业。问题中采购人已按照46号文第八条的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采购人其他的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可以不再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过法律没有禁止采购人预留份额比例超过30%,若该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采购人也可以进一步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6号文第九条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和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如果该项目的10%被划分成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剩下的90%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应当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问题三:货物类采购项目是否可以按照46号文第八条规定的分包方式预留份额?如何执行?
刘亚利:可以。采用合同分包方式预留的,要遵守政府采购有关合同分包的规定,即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金额或比例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又要符合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关于“分包”的规定,即分包供应商承担的合同份额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比例。
货物类项目既可以整体面向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或将一定比例的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用分包方式预留份额时,要注意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哪些合同份额可以分包给其他中小企业、分包的比例等,要将分包意向协议里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问题四:办公耗材采购项目属性是货物还是服务?能按服务项目采购吗?如何根据项目属性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刘亚利:办公耗材一般是货物采购项目。确定采购项目是货物、工程还是服务,首先要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确定采购的品目,然后根据对应品目确定项目是货物还是服务。如属于办公耗材的复印纸、硒鼓等耗材均属于A05040000的办公用品下的子目录,均属于A类(货物类)采购;印刷油墨、专用油墨等印刷耗材属于A07080109品目的油墨及类似产品,属于货物类采购。确定项目的品目及属性后,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国民经济行业的划分,确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