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董 莹 通讯员 李文卿
政府采购活动中易出现哪些问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应该如何避“雷”?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局了解到,深圳市财政局结合本市政府采购实践,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易发问题进行梳理,印发了《政府采购易发问题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供财政部门和各政府采购参加人对照参考。
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清单》对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易发问题进行了汇总列举,涉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四类政府采购参加人,共包括72类276项违法违规行为。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增强各政府采购参加人依法采购意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违法违规行为“一张表”
那么,《清单》具体有哪些亮点呢?“《清单》实行各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一张表’。”上述负责人介绍,《清单》全面梳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体现出主管部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四类政府采购参加人,在政府采购活动各环节的全流程监管。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易发问题,《清单》按采购流程分为采购前期常见问题、采购需求管理常见问题、采购文件制定常见问题、采购执行常见问题以及其他常见问题五部分,对其表现形式、相关依据进行了说明。
将特区政策融入其中
“《清单》还充分体现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立法规范。” 该负责人称,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依据的基础上,将深圳经济特区法规、规章及政策融入其中,全面展现出符合深圳实际的政府采购监管规则。针对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常见问题,相关依据就引用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二条,《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深财购〔2022〕26号)第四条、第九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
此外,《清单》还清晰列明了采购文件编制的负面情形。该负责人举例说,《清单》明确“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新企业证书”属于暗含经营年限指标的证书;明确“对服务点设在本地与外地设置不同分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某特定行业协会的奖项”等属于“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常见问题,给予了采购文件编制环节具体可操作的指引。
“《清单》是深圳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大梳理大排查,有利于事前预防,加强政府采购源头治理;有利于警示教育,加强政府采购公正监管。” 该负责人最后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