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上向好,纪委监委将连续转发近期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
【案例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产事务科科长方东在工程采购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方东在负责单位食堂改造和文化展板制作安装工程采购工作中,擅自将党组会确定的竞争性谈判方式改为询价采购方式,且未按规定回避,违规帮助他人参与询价并中标,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方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
【案例二】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执法三中队队长李守臣任意执法乱罚款问题。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在未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下,李守臣要求相关卫生院以县市场监管执法三中队名义,向辖区65家卫生室预收罚款,造成不良影响。李守臣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23年10月,李守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
【案例三】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负责人马林东借审批权“揩油”问题。2023年1月,马林东在办理双鸭山市某公司用地审批过程中故意慢作为,致使该公司负责人多次往返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未果。后马林东收受该公司负责人0.5万元,为其加快用地审批进度。2023年6月,马林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
【案例四】
河北省张家口下花园区发展改革局原副局长魏然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问题。2020年6月,魏然作为下花园区村庄亮化行动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在定方水乡贾家庄村人居环境整治亮化工程实施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介绍企业承揽路灯安装工程。2023年7月,魏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来源:张家口纪委监委通报)
上述4起案例,有的胡乱作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有的滥用职权、随意执法罚款;有的以权谋私、借机敛财;有的擅权妄为,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等等。这些党员干部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置若罔闻,高压态势下仍顶风违纪违法,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
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履职用权,始终站稳人民立场,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用实际行动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