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新兴业务领域,也对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采购需求调查工作仍处在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杜杰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
采购需求调查兼顾广度和深度
杜杰介绍,自22号文实施以来,采购人对采购需求调查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强,但部分采购人没有扎实地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工作,对这一政府采购的前期环节也比较陌生,有的采购人担心自己的技术方案或价格水平被提前知道,不利于后期竞争,甚至在调查反馈中进行一定的保留或隐藏。
“综合起来,就是采购需求调查范围不够、深度不够,导致效果打折扣,采购需求出现问题:脱离市场实际、'闭门造车',或者存在'量身定制采购需求',而引发质疑或投诉。”杜杰说。
采购需求调查执行应避免流于形式
“由于时间短、项目推进要求高、信息不对称等多方面因素,导致很多时候采购需求调查仍流于形式,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张其翅说。
“在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中,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需求调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尤其对采购需求管理的政策规定认识不够全面,在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上,形成了一种走程序走过场的情况,不能形成有效结果,不能集中发挥好采购需求调查的作用。”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绩效和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宋宇说。
采购需求调查结论应重视实效性
“采购需求调查结论缺乏实效性是采购需求调查存在的一个问题。”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采购人通常在每年8月至11月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此时采购人需要面向市场潜在供应商开展采购需求调查,调查的方式通常围绕市场主流品牌采取询价、函询、走访、邀请座谈等方式,对需要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性能、规格、质量、资质条件等内容进行调查了解,并据此作为采购人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依据。但是预算编制结果与次年具体实施采购过程间隔少则3个月,多则半年或一年,受市场波动和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际采购额与预算金额经常会产生一定差距。因此,采购需求调查在编制预算前开展过的,在采购实施前是否应该重新开展,因采购需求调查出现变动是否可以调整预算等问题值得下一步探讨。
“采购需求调查与招投标活动难以割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采购文件必须包含采购需求调查结论的核心参数,为了实现采购人预期,采购文件参数有时难以避免存在一定程度的指向性和排他性,易引起采购当事人对采购活动的质疑或投诉。”该负责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