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一定要协助采购人做好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编制中要注意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采购等政策,依法合规开展采购活动。”近日,在山东省德州市财政局,工作人员正在对首次代理德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保障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德州市财政局严把“日常管理、业务提升、履职评价”三个关口,全面提高代理机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在严把“监督关”方面,德州市财政局创建“首次约谈”机制,对首次代理德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代理机构执业情况,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相关法律风险以及在代理项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代理机构管理“源头”提醒,累计约谈代理机构114家。在代理机构日常管理中,德州市财政局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等行政指导手段实施柔性监管,每月选取3-4个项目开展日常检查,并对检查问题进行提醒,倒逼代理行业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实现代理机构良性竞争发展,为采购人依法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依据。
在严把“提升关”方面,德州市财政局依托“线上+线下”模式,强化培训力度,提升代理机构执业能力。2023年,依托“正福易考通”平台对全市87家代理机构近300人进行培训。为扩大政策宣传面,在“德州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模块”设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优化营商环境专栏,进行政策宣传。建立德州市代理机构工作群,及时在群里发布最新政策信息、文件范本调整信息,以及通知代理机构纠正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代理机构由单一性“程序代理”向全过程“服务咨询”转型。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代理机构,并不定期进行通报。通过随机抽查、集中检查考评方式,不断规范代理机构交易行为,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
在严把“评价关”方面,为进一步完善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体系,德州市财政局印发《德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引》,明确评价责任分工,细化评价内容及分值,确定公布与查询方式,确立争议解决方式。在门户网站设置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模块,试点推行信用评价。根据代理机构的从业情况对代理活动进行综合信用评价,采购人可以合理运用综合信用评价和满意度评价结果自主选择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