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自2014年1月起,兴山县将乡镇、村(社区)及所属单位所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资产资源经营处置项目全部纳入到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实现交易阳光运行。近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8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全县8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18个,交易额2200余万元,节增资金近300万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运行为预防基层腐败,资产增值保值,增收节支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拓展监管范围,实现进场交易“全覆盖”。兴山县改革完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在县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将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在全县建立了8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到镇、村(社区)及所属单位“三类”项目应进尽进,实现了进场交易“全覆盖”。自2014年1月以来,全县8个乡镇开展各类交易项目共计118项,其中工程建设项目110项,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项,资产资源经营处置项目4项。
二、打造“阳光平台”实现“一网交易”。为打造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兴山县在全县8个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统一启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统一发布乡镇交易项目信息公告,扩大知晓面。搭建了网上监管的信息管理平台,交易流程的每一步信息都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一网运行”,每个项目招标的过程、环节都在网上留下“信息脚印”,保证交易活动全程透明、阳光运行,也为后期的备查工作提供了资源保障,有效杜绝了找关系、人情交易等不良现象,从源头预防腐败。2014年3月4日,兴山县首个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招租项目——兴山县峡口镇李家山村石板坡柑橘场产权招租在峡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买。本项目起始价为5万元,经过34轮激烈竞价,最终以11万元成交,溢价率达120%,实现了集体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业务指导,实现交易“不走样”。为保证乡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运行,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编印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文本及操作指南》,制定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示等标准格式,统一了项目受理、招标公告、开标评标等操作程序。举办全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建立全县公共资源交易QQ群,积极开展业务指导、政策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各乡镇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监管力度,实现违规惩处“零容忍”。建立县乡信息沟通机制,凡围标串标、不按合同履约、工程质量不过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限定时间内不得参与县及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大投标单位或个人的违法成本,增强其诚信意识,进一步保证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运行。(兴山县公共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