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邢矿集团党建网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行业自律
关于协会
协会会员
协会业务
会员注册
在线投稿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时间:2018-03-30
来源:
浏览次数: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主 任: 何立峰
2018年3月27日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
下一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网
版权所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北京盛世政通软件发展有限公司
冀ICP备20001604号-1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