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启用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诚信预警管理功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监管系统通过“自动+手动”管理方式,在各业务环节设置预警规则,对采购人的行为进行预警。原则上,采购人违法违规行为全部给予红色预警。
据悉,安徽省财政厅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启用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诚信预警管理功能,将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在线监控,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实时预警。
本次监管系统的预警管理原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监管系统管理办法》等,系统通过“自动+手动”管理方式,在各业务环节设置预警规则,对采购人的行为进行预警。原则上,采购人违法违规行为全部给予红色预警。因“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暂未上线,监管系统预警管理将分两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为采购人发布采购意向公开的时间不满30日,且未对政府采购任务书做特殊事项标记的,触发红色预警;中标(成交)结果发布超过9个工作日未发布合同公告的,触发红色预警。本项预警将在第二阶段上线后关闭。
第二阶段为采购人发布的公开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不满5个工作日的,触发红色预警;采购人发布的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告公示时间不满3个工作日的,触发红色预警;采购人未在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触发红色预警;采购人与供应商未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触发红色预警;采购人未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合同公告的,触发红色预警;采购人未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备案的,触发红色预警。
《通知》指出,“徽采云”电子卖场实行诚信管理,初始诚信分为100分。系统通过“自动+手动”管理方式,在各业务环节设置预警规则,并将各类预警信息提交有关政府采购主体。诚信预警原则上分为提醒、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诚信分初始分为100分,累计扣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每个周期结束后,扣分自动清零。一个扣分周期内被累计扣减至0分的,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自取消资格起2年内不允许再次申请入驻。
在电子卖场价格预警规则方面,采购人在电子卖场下单后,如下单商品价格大于市场平均价10%,则对采购人、供应商发送提醒预警,并抄送监管部门。
在接单预警规则方面,电子卖场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对采购人所下订单进行确认,订单一经确认即时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采购人下单超过1个工作日,供应商未接单的,系统发送提醒预警;超过2个工作日未接单的,系统发送黄色预警,并抄送监管部门。
在支付预警规则方面,电子卖场采购人应在完成验收且供应商上传发票后结算支付。其中,关联采购计划的订单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系统在第3、5个工作日发送提醒预警,第8个工作日发送红色预警,并抄送监管部门。未关联采购计划的订单应在30日内完成支付,系统将在第10、20日发送提醒预警,第31日发送红色预警,并抄送监管部门。本项预警将在于11月份上线。
《通知》还要求,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依法承担预算编制、采购文件制定、开评标组织、采购结果确定、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信息公开等责任。应当通过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用好平台预警功能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避免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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