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改进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方式,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进行,黄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本级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五个强化”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项目统一进场交易。市本级所有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及各城区采用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论证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也可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论证活动。
二是强化信息共享。所有政府采购方式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在《湖北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发布。市本级所有采购项目和城区招标采购的项目,统一在黄石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三是强化报名管理。凡是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网上报名,确实需要现场报名的必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
四是强化评标现场监管。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应进入评标现场进行监管,也可在视频监控室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管,及时依法纠正违规行为。业主单位监督代表一律在视频监控室或通过开标厅电子屏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向行业监管人员或综合监管人员反映发现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经批准可进入评标现场做好协助服务工作,但不准发表带倾向性、干预性言论,不得违法泄露与招投(采购)活动有关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五是强化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1%,非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并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决定不予退还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缴至市(区)财政局指定账户。(黄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