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上线运行一年多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省上和兄弟市州投标保证金管理先进经验,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切实保证了资金安全。
一、狠抓制度建设和对外信息发布。先后出台了《宜宾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公告》、《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通过及时发布《关于办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四川RA数字证书及保证金银行账户等相关事宜的公告》、《温馨提示(保证金账户、银行开户、开通网银指南)》、《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按次交纳方式的公告》等一系列相关通知公告,不断规范和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
二、切实规范不予退还或暂扣保证金处理工作。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9月19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投标保证金案件16宗,涉及金额3440.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交易项目13宗,国有产权交易项目1宗,政府采购项目2宗。已没收处理10宗,涉及金额704.3万元;暂扣处理6宗,涉及金额2736万元。目前,上述所有资金,均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划转项目业主或上缴财政或作暂扣处理。
三、不断加强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监管力度。工作中,为切实加强交易保证金日常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我们不断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交易保证金退还工作程序,并与交易保证金缴存银行签订了协议存款协议,以尽可能提高交易保证金存款收益。近期,我们将在按规定退还相关投标人资金利息的基础上,及时将结余的交易保证金利息上缴市财政。与此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积极与项目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和合作,共同规范和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及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