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不再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的公告
各采购人:
按照《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冀财采﹝2020﹞12号)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定职责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同时继续依法受理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进场交易。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