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邢矿集团党建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习探讨

学习探讨

最低投标价中标该怎么理解?

自2020年6月云阳县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以来,截至10月底,共83个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最高限价金额合计15.1712亿元,中标金额合计11.4754亿元,节资率为24.36%,节约资金3.6958亿元。83个项目中有63个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并入场施工,占比75.9%;2个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未入场施工(不具备施工条件,占比2.4%);18个项目还未签订施工合同(未到最迟合同签订时间),占比21.7%。


一、为什么要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贯彻落实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的需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的成果,是更加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的需要,是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其中一项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办法,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项目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有明显的优点。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节约建设项目的投资,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有利于把好评审环节关,控制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空间;有效预防腐败,不留暗箱操作的空间。


二、什么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招标项目,中标人是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


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项目,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确须采用综合评标法的,招标人应当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同意。本县还要求最后报县政府批准。


四、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审规则


投标人的资格、商务、技术、经济等指标只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不再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针对“个别企业为获取中标资格,防止恶意低价投标,标后无故放弃中标”问题的应对办法


1.完善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低价中标标后无故放弃中标的处理办法。


2. 严肃查处无故放弃中标的企业。一是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二是按中标项目金额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


3.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格低于最高限价85%的,可要求中标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价格差额的1-3倍,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担保方式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等方式,保函必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时间从低价风险担保书面通知送达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原则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4.中标人放弃中标后原则上重新招标。


(二)针对“标后监管难”问题的应对办法


1.规范合同管理。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谋求超概获利。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9〕114号附件13),明确了项目法人对合同变更承担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合同变更的内容及程序必须符合规定,并进行信息公示。


2.增强监管力量。为了解决项目单位标后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9〕114号附件12),明确项目单位可以委托建设管理代理机构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增强项目单位监管力量。


(来源:云阳县融媒体中心


上一篇:如何正确否决全部投标?

下一篇: 大咖观点 | 刘慧:营商环境与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价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