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365700元罚款; 对上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处以365700元罚款; 对高*处以21950元罚款; 对陆*杰处以21950元罚款。 对上海**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处以2123800元罚款; 对王*刚处以127430元罚款。 对上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以200400元罚款; 对黄*处以12030元罚款。 对上海**建设有限公司处以94000元罚款; 对黄*处以5640元罚款。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招标人协助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进行撤换、修改;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利害关系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资格审查情况,泄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评标等情况; 招标人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 与中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不同投标人的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未按规定记录软硬件信息。 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验证认定为被篡改。 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各有一条以上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其记录的编辑计价软件序列号相同,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投标文件的记录上传 IP 地址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