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逐渐完善,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为了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制定了相关法律,但是还存在着一定问题,本文对问题进行论述,进而探讨了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提升措施。
关键词:政府采购;招投标;问题;措施
引言
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规范政府购买行为、节约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为采购主体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招标工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在预算资金的范围内,从国内外市场上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消费行为。单位的采购规范化,是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费用管控的重要举措,即便如此,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采购的普及及应用,我们应当充分了解其中隐含的关键问题,严格管理,防微杜渐。
1、目前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没有充分将政府采购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中
受传统思维的约束,一些部门觉得采购就是买东西,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时候报计划,服务社会服务老百姓的不怕财政不给钱。还有就是应急事情较多,各部门在年初预算时考虑不全面,导致财政预算处于被动状态。
1.2、没有形成完善的政府采购人员组织体系
目前虽然大多数单位自己成立了政府采购小组,因为以微小型建设和维修项目居多,一般是由建设部门牵头,联合财政、党政办、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采购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缺乏专业化的技术人员,常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指挥委托代理单位的现象或是在采购中缺乏谈判技能,甚至把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混为一体。
1.3、没有把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机制落到实处
国家颁布《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目的是让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节约有限资源,达到成果最优。但有些机关事业单位为了不进入政府采购平台,把采购标的化整为零,分散报计划,分领导汇报,甚至故意少报预算,在实施采购过程中再想办法增项。
2、提高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措施
2.1、健全法制机制
虽然国家实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但是在指导实际工作过程中还不够完善,国家还要建立统一的法律体系来完善整个采购过程。如不仅包括了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还要包括对不合法招标投标的全过程处罚,以此增加操作的可行性。
2.2、准确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基础性工作,提高预算编审的质量,就是抓住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牛鼻子”,预算编制部门要针对所需商品、货物或工程,进一步细化供应商、型号、数量、单价、采购金额、采购方式,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进行政府采购。为了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有效缓解短期内重复审批、重复操作、重复招标的问题,对于复杂的项目,要加强前期的论证工作,防止出现因盲目采购和重复采购而造成的浪费现象,有效控制经费支出。在政府采购的项目论证过程中,不仅要包含设备采购的必要性、可行性,还要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预期绩效进行有效分析,充分发挥论证工作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要指导意义。在进行市场调研和政府采购论证工作后,还应该及时提出招标要求,起草招标文件。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推进体系,将政府采购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采购实施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进一步优化和梳理流程,明确操作流程,提高采购绩效和行政效能,并督促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稳步推进,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各环节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同时优化流程衔接,避免因采购工作拖沓造成当年的采购计划无法完成。
2.3、大力培养专业人才
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的人来做,政府采购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要加强用人制度的建设和改革,制订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标准和职业准则,同时,必须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全方位地加强监管体系的建立,确保政府采购行为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的特征,为政府采购廉洁、高效管理和运营提供必要条件,只有具备一支高素质、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队伍,才能够把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各方面专业知识于一体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得更好。
2.4、完善政府采购体制
相关政府部门要尽快地制定出与《采购法》相匹配的细则,让整个采购过程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另外对于采购模式,可以采取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还有对于金额小的采购项目,授权部门负责人用指定的信用卡进行自行采购,这样可以解决政府急需的、金额小的应急物资的需求,同时也提高了政府服务的时效性。
2.5、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
首先,财政部门在审核采购计划时,仔细审核采购标的的完整性,杜绝拆分标的、化整为零而逃避公共资源平台采购现象的发生;其次,财政部门在支付价款时,认真审核合同关于支付的条款,是否合法,是否与采购预算一致,及时与相关验收人员沟通,是否达到采购目的;再次,财政部门结算和盘点资产时,查看采购标的是否符合采购计划,费用和质量有没有达到最优组合。纪检监察部门应审查采购信息的发布是否公开透明,代理中介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察看采购人员是否与供应商串通从中牟利或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合谋损害采购单位利益,设立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让腐败无滋生之处。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阻碍了进一步发展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开展就显得十分必要。政府不光要从采购的项目申报、立项、招标、合同签署等环节引起重视,而且还要对其他环节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跟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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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薪宇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 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