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是政府和政府授权的部门所控制或掌握的以及主要为社会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行政资源。
2、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国家直接或间接投资以及利用国际组织或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药品采购、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交易以及其他涉及国家投资、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相关事项的集中交易活动。
3、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全过程的非盈利公益机构,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与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没有隶属关系。
4、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构成:领导小组履行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能,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作总体决策部署。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担任,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暂设在省监察厅,省监察厅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5、哪些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管: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卫生、商务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
6、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遵循的原则:开放透明、公平交易、平等竞争、效率优先、诚实守信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原则。
7、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
8、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运行的程序:1、业务受理 2、安排协调评标时间及场地 3、进行资格复核登记 4、公告信息发布 5、收取保证金 6、抽取专家评委 7、交易活动组织实施 8、发布交易结果公示 9、缴纳相关费用,退(支)付保证金及价款 10、合同存档备份 11、出具交易见(鉴)证文件。
9、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按照“统一平台、资源共享,集中交易、全程监督,整合流程、规范高效”的思路。目标是实现交易平台、网络信息、交易规则、运行程序、评标专家库“五统一”。
10、纳入统一市场交易的公共资源范围:1、工程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 3、土地使用权及矿产权交易。4、药品采购 5、产权交易 6、其他公共资源和应该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
11、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原则:1、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科学、择优原则 4、市场充分配置原则 5、高效便捷原则 6、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原则。
12、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遵循的原则: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依法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
13、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性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的决策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关政策,领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改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