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深化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是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安徽各市县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相互借鉴,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有16个设区市、61个县(市)、7个市辖区先后按照“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基本组织架构,对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改革,成立了由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的交易管理机构和集中统一的交易中心,初步形成统一开放市场,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的服务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了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遏制了一度高发易发的腐败问题。但是,由于各市县的改革探索都是基于本地实际独立展开的,没有全省顶层设计,现实存在全省各地交易规则不统一、监管制度不完善、各类信息不互通、各类资源不共享、电子化服务平台不兼容等突出问题。因此,需要加快推进省级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
1、科学构建体制机制,切实解决监管不顺的问题。解决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在于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而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方面,我省各市县已走在前列,探索总结出了符合公共资源交易客观发展需要的改革模式。目前,亟须按照“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基本组织架构,成立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整合现有相关机构,设立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由政府直接领导,受政府授权或委托,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协调、管理和综合监督,省直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管理的相关交易平台,建立集中统一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为政府监管提供平台。形成与全省各地相一致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监督体制机制,为构建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提供组织保障。
2、加快完善交易制度,切实解决制度缺陷的问题。围绕“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的目标,尊重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特性,及时梳理现有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制定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办法、交易目录、交易规则、服务标准,厘清服务、管理、监督等相关机构的职责边界,有序推进各类公共资源统一进场、集中公开交易,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制度统一,形成符合安徽实际的交易模式、服务规范,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量和效率提供制度保障。
3、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切实解决市场分割的问题。按照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以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为抓手,以全面广泛运用电子和互联网技术为支撑,以建立“内控中规范、阳光下运作、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服务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构建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目标,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业务咨询、服务资源、信用评价、投诉处理、监管联动等6个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健全投诉处理机制,统筹处理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全省紧密联动、资源共享、高效运作、公平交易的大市场以及市场运行和治理的现代化。
4、加强全过程监督,切实解决查处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优化交易流程,突出科技手段运用,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强专家库建设,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交易事项,严惩市场各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根本性作用。
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事关重大,涉及面广,其重点在于监管体制改革。一是改善监管方式。针对监管制度不完善、交易机制不健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的成因,以统一交易规则、优化交易流程、集中公开交易、加强过程监督、严惩违规行为、规范交易秩序为先导,倒逼交易项目前置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带动交易项目实施阶段的有效监督,促进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全过程监管。二是改革监管体制。深入总结和发展我省各市县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按照“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基本组织架构,构建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服务管理监督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三是按照“统一规范、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监督有力”和“整合事权、合并编制、人随事走、不增新人”的原则,整合省直各行业和领域的招标、采购平台,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进中心交易。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相关行业和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开创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新局面。
作者:省招标局党组中心组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