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省级交易平台将取消对政府采购类项目的纸质响应文件的评审,并从2019年6月1日进场的项目起正式实行。正式实行后项目的采购文件需按新要求发布,已发布公告的项目按照原采购文件继续实行。
通知要求,正式实行新要求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应不再要求响应方现场递交企业资质、小微企业证明、人员、社保、业绩等文件的原件,但响应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承诺并负全部责任。响应方要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将相关资质、授权等文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内,供评标专家在线查阅核验。
社会代理机构需尽快调整政府采购类项目的采购文件,并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系统最新要求正规操作。正式按新要求实行的项目所需存档的电子响应文件,可在项目评标结束后,将响应方提供的非加密响应文件自行保存。
通知还特别指出,CA是已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的唯一解锁密钥,投标人务必要牢记密码。如因响应方原因不能及时解密参与评标,自行承担一切招投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