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坚持“监、管、办”三分离和“信息发布、进场交易、招标程序、监管规则、中标公示”五统一,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服务体系,努力打造“阳光、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方式。 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坚持定期研究解决问题、评价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设立交易监督股、交易组织股、交易评审股、政府采购股,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是严格政策,依法依规交易。严格落实《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和规定。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约束机制。制定完善了交易受理操作规程、信息发布操作规程、工作人员现场守则、投标人现场守则等制度规定,强化对工作人员、招投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的制度约束。
四是强化监督,预防交易腐败。以建设“廉洁细胞”为抓手,深入开展“创筑树”活动,扎实开展廉政宣传和廉政警示教育,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现场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五是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坚持用“零差错、零遗漏、零失误”的标准要求中心干部职工,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制定公开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