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心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和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队伍,营造依法、规范、优质、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主要职责及年度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做好政府投资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拍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国有产权、政府特许经营权等交易项目相关工作。
3.做好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交易相关信息工作。
4.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率。
5.加快推进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深化改革各项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
1. 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地强力推进“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
2.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切实优化交易环境,倾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 全面推行交易“电子化”,完善风险防控,从源头上治理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4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推动改革、创先争优的高素质交易服务队伍。
二、承诺事项。
(一)热情服务
1.从文明服务、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交易法规等方面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水平。工作人员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主动热情,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优良的环境和一流的服务,努力实现工作“零差错”。
2.通过组织培训、专家常态化征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与服务对象深入交流,了解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效率。
3.严格执行《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问负责制度》、《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时办结制度》、《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工作规则》、《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保障服务质量。
(二)阳光交易。
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62个配套制度,全面推行各类交易活动全流程规范化、电子化、网络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交易原则,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透明、便捷、高效服务。大力开展政务公开,严格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办事时限、申报材料、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
(三)依法交易。
严格依法交易,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
(四)廉洁交易。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省委十项和市委十二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有令不行,有法不依,确保政令畅通;
2.严禁不按程序和时限办事,刁难服务对象,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3、严禁利用职权有偿服务;
4.严禁向建设单位(采购人)、投标人(中标人、竞得人)等服务对象推荐施工队伍和建筑材料、设备、制品等;
5.严禁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7.严禁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单位和个人邀请参加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8.严禁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
9.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个人、亲友和小集体谋取私利;
10.严禁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在企事业单位或服务对象兼职(或担任顾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兼职者不准领取酬金。
(五)真诚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对上述承诺向社会公开,真诚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和指导,并接受监督。凡发现中心工作人员有违反服务承诺的,欢迎举报,中心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及时给予答复;对相关行为经查实的,视情节轻重,根据党员和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作出检查、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经济赔偿、调离岗位等处理,直至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