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要求,要整合共性交易流程,优化流程设计,形成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实现“八统一”,即:
1、统一交易受理登记。
2、统一信息发布咨询。
3、统一时间场所安排。
4、统一专家中介选取。
5、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
6、统一费用收取退付。
7、统一交易资料保存。
8、统一电子监察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