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所属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厅级。
(一)主要职责
1.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
2.负责管理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接受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委托,具体组织招投标行业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
4.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6.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7.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招标投标监督处、交易市场监督处、信息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室)。
二、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保障。
(一)主要职责
1.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
2.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3.组织实施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
4.开展建设项目设备成套、招标、设备监理、国内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等工作。
5.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6.完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设4个业务机构(副处级),分别为:综合服务处、合同处、政府采购处、药品采购处。
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保障。
(一)主要职责
1.承担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工程建设等省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2.负责收集、存储和发布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3.负责提供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4.完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3个业务机构(副处级),分别为:综合服务处、受理服务处、交易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