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标后管理,规范中标人履约行为和履约责任,天长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标后监管工作,通过对中标企业进行约谈,坚持“四个明确”,规范中标人履约行为。
一是明确主体。市公管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中标企业负责人面对面逐一约谈,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对项目中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约谈时要求中标企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职责,严禁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等行为,确保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
二是明确职责。要求中标企业在履约过程中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相关技术人员要到岗到位,明确内部人员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履约行为,确保合同安全履约到位。
三是明确质量。中标企业在签约后,要做好各项进场准备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资金到位,确保履约质量。
四是明确时间。中标企业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针对不同的工程和不同的项目拟定履约计划,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挂图施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张欣)